为科学编制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北海市立法条例》和《北海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市2024年立法建议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
根据《立法法》等法律规定的权限,立法建议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
三、征集要求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明确是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应当明确具体的名称、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设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
市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需附上调研情况报告或草案。
四、征集方式
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填写《2024年度北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征集表》,将表格及有关材料,纸质版送至西南大道340号市司法局立法科(10楼1005室),电子版发送至 bhssfjlfk @163.com,联系人:陈恒,联系电话:3156542、13557799527。
附件:2024年度北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征集表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北海市人民政府立法建议项目
征集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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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设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 |
说明:联系人是单位的请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