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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2023年北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55919   发表时间:2023-12-07 10:06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办,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区直、中直驻市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开展好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制定了《2023年北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的工作总结、图片、视频等请于12月15日前报北海市司法局。

联系人:徐玉婷、黄媛;联系电话:3156537;电子邮箱bhpfzlk@163.com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司法局

20231126


2023年北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开展好今年全市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经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全市“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10日。

各单位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具体安排

(一)举行我“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定于12月4日在北部湾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另行通知)

(二)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3年12月4日上午,有关单位(名单附后)在北部湾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各单位参加人数不少于2人。活动所需台牌、桌椅、遮阳棚等由市司法局统一提供。

各单位提前准备好横幅一条(横幅内容为:北海市xx单位“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点,规格:长2.5米、高0.6米,用扣针扣在遮阳篷上)、展板不少于一块(展板内容重点展示各单位法治工作成效,展板尺寸统一:1.22*2.44M,后三角斜支撑,于12月3日晚上6点前自行搬运到北部湾广场板报集中区域位置妥善摆放,并于12月4日下午16:00前撤离)。

)开展“宪法七进”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1)市教育局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2023年全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活动包括“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民法典》知识竞赛和“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宪法晨读活动等,培育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2)市教育局开展2023年“普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中小学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给学生上宪法课、法治课,赠送法治书籍,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巩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2.开展宪法进乡村、渔村主题活动

为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枫桥经验”作法,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就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法治宣传活动。

3.开展宪法进社区、广场主题活动

市民政局开展进社区送法、释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4.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党章,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5.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市委网信办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6.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市国资委、工商联组织法律工作者到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法务工作者共商法治企业建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7.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司法局到部队营地开展“宪法进军营”普法宣传活动。

)利用户外媒体宣传宪法

根据“八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在人流密集的交通工具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北海火车站、北海机场等有关单位在公交、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场所利用LED屏开展标语宣传,在巡游出租车顶灯开展标语宣传。市司法局、市旅游文体局在楼宇和星级宾馆LED屏开展标语宣传。市行政审批局及相关窗口单位在行政审批中心、各窗口单位开展标语宣传。市司法局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标语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广场、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宪法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各级部门单位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附件

 

参加2023年北海市“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单位名单(48个)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律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侨务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海事法院、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办、市国防动员办、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海洋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分行、北海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