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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关于陈以梅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次数:2500 发表时间:2024-02-04 17:44
(北司党〔2023〕72号)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以梅同志(女)任北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科长,免去其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装备信息科)副主任职务。
2023年10月30日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