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北海市始终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以理论学习为抓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以顶层设计为引领,出台“一规划两方案”等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具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良好局面,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近年来,北海市建立健全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保留权责事项3865项,并不断提升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先后颁布实施了《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北海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海市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等5个条例。在决策过程中,北海市严格依法决策,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2023年,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90件,办结率达到100%,北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法贵必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北海市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扎实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共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98项。同时,深化柔性监管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市共评查案卷68个,各级执法岗位的1021名人员参加了128场次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这些措施的实施,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海市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持续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政府职能日益优化。在多项改革成效上,北海市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全区率先开展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效率提高80%;搭建“北海市企业开办智能平台”,7个环节在2小时内即可完成;率先建设“证照同销”服务专窗,开创了广西“证照同销”改革的先河;率先在全国开展重点事项清单化管理改革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和重点监管清单相结合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有效破除了市场监管壁垒。这些举措使北海市在全区营商环境评估中实现了“六连冠”。
法治是基层治理最可靠最稳定的保障,也是实现基层善治的必经之路。北海市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北海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了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海洋监管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等机构,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涠洲派出所被评为“全国枫桥式派出所”,涠洲岛化解涉旅纠纷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今年以来,北海市共排查矛盾纠纷7751件,办结7680件,化解率高达99.08%。
在法律服务便民方面,北海市建立了涠洲岛同心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和4个强军法律服务站,加快整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34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620件,受理仲裁案件11131件。在提升法治素养方面,北海市实施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市431个行政村(社区)共有27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同时,北海市广泛建立了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设施,科学实施了“八五”普法工作,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线上“法治讲堂”等法治栏目和线下“法律六进”等相结合,打造出海岛普法等一系列北海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全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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