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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组织法制民警参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理解与适用学习班
   浏览次数:23612   发表时间:2015-01-19 11:28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51日实施,为了增强我局法制民警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运用,提高民警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能力水平,110-11日期间,我局组织法制民警参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理解与适用学习班。

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理解与适用学习班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郭修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薛刚凌两位老师分别就行政诉讼法实施现状、修改目的和原则、受案范围的修改、管辖制度的修改、诉讼参加人制度的修改、诉讼证据制度的修改、起诉和受理的修改、审理和判决一般规定的修改等系列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分析。

通过组织法制民警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制民警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熟练掌握程度,为下一步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市公安局  黄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