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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北政行复〔2024〕486号
浏览次数:6196 发表时间:2024-12-30 16:34
申请人:陈颖。
被申请人:北海市公安局海东派出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广西北海市公安局海东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派出所)》(北公城行罚决字[2024]01238号)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构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行政复议。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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