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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海市市直、驻市单位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北法治办〔2015〕17号
浏览次数:26359 发表时间:2015-08-09 10:52
市直、驻市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桂发〔2011〕29号)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做好我市总结和验收工作,现将《北海市市直、驻市单位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考核评分标准》印发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