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7日,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为表示感激之情,将一面绣有“不识法互纠纷十三载,好律师巧调解化干戈”的锦旗送到铁山港区法律援助中心。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4年9月1日上午,“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康力泽律师来到铁山港区法律援助中心,见一位瘦小的中年妇女正愁眉苦脸的站在门口。康律师热情的请她进办公室,询问情况。
来人是铁山港区某村的钟某芬,其夫詹某因故意伤害钟某德被刑事拘留、逮捕,其小儿子詹某某被公安通缉。公安现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钟某芬家境困难,没钱请律师,听人说区里来了北京来的“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就抱着希望来到法律援助中心。
案件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经过仔细了解,得知当事人之间其实结怨甚深。自2001年起,詹某、钟某德两家因为琐事起纠纷,互相伤害,恶性循环,两家先后有人深陷囹圄。十三年来,同村的乡民早都盖起了新房新楼,只有詹某和钟某德家未起新房。造成这样的后果,主要是因为詹某和钟某德两家先后有人不冷静、不理智,不知道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用不法手段,互相伤害,累及亲人,牵扯三代。此案不妥善解决,将会留下隐患,双方矛盾极有可能再次激化,出现恶性案件。
常言道:“抬头不见低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 “进一步鱼死网破,退一步海阔天空”。“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康力泽律师及时介入,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系群众的负责态度,为使双方当事人终结仇怨,不再恶性循环,不厌其烦地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了和解,化干戈为玉帛,彼此互谅互让,安居乐业。
詹某、钟某德两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双方的矛盾由小纠纷,发展成大纷争,甚至两家都有人触犯刑法,受到了刑罚。在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并没未就案办案,简单走程序,而是了解到案件发生之前,当事人双方家庭之间的种种矛盾,凭着对法律、对当事人、对创建和谐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和谐的社会责任,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