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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到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浏览次数:6860   发表时间:2015-08-26 16:15

 

为了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提高民警的办案水平,规范民警执法,819日上午,市局组织一县三区公安()局及执法办案支队的办案民警及法制民警共100多人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庭审的案件是合浦县公安局办理的治安伤害案件。被处罚人孙某不服合浦县公安局处罚决定,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作出维持合浦县公安局处罚决定后,申请人孙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孙宏伟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市中院的法庭上,控辩双方主要针对两个焦点问题开展调查和辩论。一是关于制止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问题。上诉人孙某认为其行为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被公安机关处予治安管理处罚; 合浦县公安局认为案件中的被侵害人当时只是把孙某推开,没有采取其他攻击性行为,而上诉人孙某随后跑回家中拿菜刀砍伤被侵害人黄某,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二是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上诉人孙某认为派出所把其带到办案场所问话到所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超过法定期限,属于程序违法。合浦县公安局提出了合理辩护理由,指出传唤孙某到派出所查证的时间和对其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的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能混淆,合浦县公安局不存在超出法定期限期办案的问题。

通过旁听庭审,广大民警以法庭为课堂,全面了解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以及控辩双方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深刻认识到全面、及时、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的重要性,树立了以调查取证为主的侦查办案理念,为以后在办案过程中坚决把好案件质量关,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层。

(北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黄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