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海市法律援助工作迅猛发展,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健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成了我市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多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一是在广西首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遍布全市,形成全覆盖,共有5家法律援助中心,65个工作站,95个受理点,375个村(社区)联系点,建成以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团体)工作站(受理点)以及农村(社区)联系点四级工作机构为架构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实现了每个县区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欠薪办等各部门团体、驻市部队、监狱、看守所、高校均成立工作站,授权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以及全市100%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让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在半小时内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申请法律援助,极大地方便群众。二是在全区率先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和受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三是在全国率先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推行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建议制度,刑事被害人获得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司法为民得到更好的体现。四是推行申请人选择与中心指定承办人相结合的案件指派“点援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和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信赖。
为充分体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与普惠性,今年以来,我市在全区率先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改造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全市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及法治宣传的公共法律服务。上班时间,由执业律师和接线员值班接听热线电话或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以及将群众求助事项分流到全市各司法行政部门办理并监督落实。非上班时间,提供语音服务,拨打12348可听到语音关于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以及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的信息服务。
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案件逐年保持递增15%以上, 2014年达到1212件,今年上半年535件,每年1000多户家庭获得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每年几千人次,做到“应援尽援”,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是,法律援助同样面临着发展困境。一是法律援助队伍人员少,多数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且还要兼顾司法局其他职能工作,只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造成对工作开拓性不强的局面。二是法律援助律师办案不能与区内其他主方一样得到成本补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不高,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办理案件的功能退化,导致案件业务指导水平下降。三是由于经费有限,没有太多的经费投入法律援助的宣传,法律援助无法做到家喻户晓,知晓率仍有待提高。四是法律援助经费虽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但仅仅够维持开展日常工作,有些县区的经费还不足以发放办案补贴,导致不敢多受理援助案件,未能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五是有些县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通知辩护的案件极少,有关机关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通知辩护的规定仍然没有正常化。六是尽管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以便困难群众得以进入诉讼程序,但有些基层法院还没完全做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还有待加强。
因此,建议:
1、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增加法律援助的人员和经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
2、将法律援助列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地服务民生,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3、加强部门协调和监督,切实落实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工作。
4、全区统一法律援助律师办案同样得到成本补助,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保持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与实施功能并存,不断提高办案业务指导水平。
5、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投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让人人晓得法律援助,真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北海市司法局 冯日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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