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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构建生态法治保护新模式 铸造生态保护盾牌 守卫碧海银沙红林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陈家财   浏览次数:10559   发表时间:2023-05-30 17:19

北海市政法机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举“生态立市”大旗,着力铸造“防范、打击、修复、监督”四位一体生态保护盾牌,全力守护北海蓝天碧海银沙红林,为北海“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3年5月30日《广西法治日报》头版刊发《北海市构建生态法治保护新模式 铸造生态保护盾牌 守卫碧海银沙红林》文章



防患未然打好“预防针”

北海市政法机关以推动出台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为契机,不断用制度和法规的刚性约束保护北海的蓝天碧海银沙红林。北海海事法院审理的顾某宏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把生态普法纳入年度普法总体规划,组建3个“三审合一”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合议庭,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教育和引导群众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引领政法干警、律师党员送“法治服务+志愿服务”进景区、进生态保护区,充分发挥“政法蓝”+“志愿红”的品牌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主动出击用好“紧箍咒”

北海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制定《北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的规定》,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行高效、责任可追溯的无缝衔接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牢执法基础。建立生态综合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湾长制,制定《北海市红树林巡护检查制度》《北海市红树林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警长+检察长+网格员”保护生态的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推介。健全“1、3、5”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海上查、陆地堵”的工作格局,重拳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北海市共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3起,打击处理88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5件。

加强监督扎牢“篱笆墙”

北海市采取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化政法委、人大、检察院沟通协作机制,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实现一县三区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专业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022年以来,全市已审核涉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4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评查案卷108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精准查找生态领域依法行政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梳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行政执法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编发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推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改进执法,实现关口前移、诉源治理。


注重修复打上“绿补丁”

北海市创新生态修复方式,推行修复补偿、劳务代偿、资金赔偿。对于能够原地修复的,责令责任主体原地种植树木、增殖放流,恢复生态环境原状。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或者其他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督促相关责任人申请以公益劳动方式折抵赔偿费用,调动责任主体自觉履行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义务的积极性。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款专户,对于无法原地修复的,责令责任主体缴纳罚金。全市先后向相关企业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63万元,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5769万元,闯出一条生态损害司法修复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