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浏览次数:3980   发表时间:2023-11-23 17:41

北政发〔2023〕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清理,我市继续有效的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180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4件,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36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各有关起草实施单位尽快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修改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后公布。


1.继续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3.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录.xls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