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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6384   发表时间:2015-12-30 11:47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市直(驻市)部门,党群单位2015年度年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北绩办发〔201531号、北绩办发〔201530号、北绩办发〔201529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于201512月下旬至20161月对县区和市直(驻市)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请各县区、市直(驻市)单位按照(北法治办〔20153233号)文件要求的《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县、区级)》,《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市直、驻市单位)》进行对照自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台帐。为了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20151228日至2016129

二、考评方式:各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自查。按照考评指标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准备好台帐(按照评分标准的评分办法准备各项指标完成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总结、信息和图片);考评组检查和抽查。对县区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的部分市直(驻市)部门(抽查时间电话临时通知);考评组检查,现场考评(听汇报、查台帐);集中台帐复查。没有检查和抽查到的市直(驻市)部门,将自查台帐于2016111日至15日期间送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海西南大道340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12021203室)进行复查。

三、考评重点内容

(一)北海法治建设。各县、区按照《2015年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县、区级)考核内容16项自查自评;市直(驻市)各部门,党群单位按照《2015年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市直、驻市部门)考核内容共性指标5项,职能指标12项自查自评;并按评分办法要求、节点准备台帐。

(二)“六五”普法工作。各县、区按照《2015年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县、区级)考核内容7项自查自评;市直、驻市各部门,党群单位按照《2015年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市直、驻市部门)考核内容7项自查自主评;并按评分办法要求、节点准备台帐。

(三)加分项目。县、区加分请参照《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加分资料的通知》(北绩办发〔201530号)要求,由县、区绩效办统一向市绩效办申报。

四、考评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各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分管科室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市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逐项逐条自查。通过自查,对没有完成的重点考评指标,要重点查明没有完成工作项目内容的原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可行措施,抓紧时间完成。各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自查情况要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绩效考评工作概况、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今后努力方向等,字数为30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1)。自评分情况填写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体系评分标准表内,经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形成台帐待检。

(二)对照指标、查漏补缺。北海市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指标内容较多,各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治宣传教育考核暂行办法和评分标准,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工作指标已经完成的要按考评要求收集好相关材料,工作指标没有完成的要按要求抓紧完成,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成工作指标有困难的要写出此项工作的专题报告。

(三)高标高质、建立台帐。台帐是反映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绩效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台帐的建立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台帐取材主要是按照评分标准要求,以开展活动的通知、方案、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签到表、领导讲话、照片为主。台帐材料要真实、齐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某项考评项目台帐有虚假、编造,经核查证实的,此项考评项目内容为零分,总之每一项工作项目内容指标所取档案材料要能充分反映工作项目内容完成的过程和取得的成效。各县区、市直(驻市)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台帐要在2016115日前完成,不明事项请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3156573      3156575(兼传真)

电子邮箱:bhsyfzsb@163.com

          

附件:1.﹡﹡﹡(局、办)2015年度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2.北海市县、区(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处终核验复核申请表

3.2015年度北海市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的市直(驻市) 机关、单位名单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230

 

附件1

***委(局、办)2015年度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黑体小二号)

.绩效考评工作概况(黑体三号),500字左右

(一)楷体三号加粗

1.仿宋三号

1)仿宋三号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黑体三号),2500字左右(以二级指标为单位,逐项简要说明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的方向等)

(一)楷体三号加粗

1.仿宋三号

1)仿宋三号

.自评得分(黑体三号)

 

附件2

北海市机关绩效考评年终核验复核申请表

时间:

复核申请单位(盖章)

复核事项

复核依据和理由

复核处理意见

复核人员签名:

                 

市绩效办审批意见

                (盖章)办领导签名:                           

注:1.申请复核的如果是职能性指标,本表按三级指标填写,每个三级指标填写一张;

    2.申请复核的如果是共性指标,必须按考评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写,不得将不同考核单位的指标填在同一张申请表上;

    3.申请表必须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做到理由充分,证据齐全。

 

附件3

2015年度北海市法治宣传教育

绩效考评的县、区及市直(驻市) 机关、单位名单

一、县、区

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

二、市直(驻市) 机关、单位

1.党委群团类及法院、检察院等24个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含绩效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研室、市直属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侨联、市科协、市工商联机关、市红十字会。

2.市直(驻市)53个政府部门(机构),分为4类进行考评:

1)经济管理类部门(19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含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湾办、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公共事务管理类部门(16个):市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应急办)、市法制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外侨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3)执法监管类部门(12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

4)中直、区直驻市单位(6个):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3.其他单位类(23个):

1)民主党派机关(7个):民革市委机关、民盟市委机关、民建市委机关、民进市委机关、农工党市委机关、致公党市委机关、九三学社市委机关;

2)其他单位(16个):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接待办、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供销社、市二轻联社、市铁路办、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广播电视大学、市农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4.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单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