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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浏览次数:9141   发表时间:2015-12-07 09:24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桂法治办通201519号)要求,定于12月下旬开展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无纸化学法用法正式考试定于20151214日早上8点开始,至2015122518点结束,考试时间段外不能答题。在上述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考人员考试。每人考试答题时间为90分钟,90分钟内答完试题可随时提交试卷,超过90分钟系统将自动提交当前成绩。考试中点击试卷右上角的“中途保存试卷”可以临时保存试卷,考试时间段内再次登陆考试平台点击“恢复考试”,可继续考试。

二、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北海市、县区、乡(镇)及驻市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个别单位、个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本次无纸化考试的,由市依法治市办报请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另行安排考试时段进行补考。

三、试卷类型和题型

试卷分为四个类型:厅级及以上干部试卷、处级干部试卷、科级及以下干部试卷、企业职工试卷。本次学法用法考试的内容以自治区依法治桂办编印的全区普法学习统编教材《“六五”普法读本(五)》(教材购买请与广西人民出版社联系,电话:077155233385523838)为基础,共55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2分,共50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3分,共3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

四、考试操作方法

(一)模拟测试阶段

1.即日起至129日早上8点前,各县区、各单位考试系统管理员,要做好无纸化考试平台系统调试工作,绑定“北海市依法治市办”,输入应考人员名单,通知应考人员做好考试准备。通过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中转站)接收模拟试卷,准备模拟测试,模拟测试开始后将无法通过中转站接收模拟试卷,但可以离线导入模拟试卷,具体操作参看内网安装的单位。

2.涉及到内网安装的单位,可以通过北海普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模拟考试试卷包,或者加入北海市依法治市办QQ群(群号:68477730,申请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加姓名),从群共享文件下载模拟考试试卷包,进入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下载考试)页面,将试卷导入考试系统。

3.模拟测试时间定于129日早上8点开始,至1211日上午8点结束。

4.县区、各单位考试对象登陆本单位考试系统普法考试平台,点击进入考试界面,参加模拟测试。本次模拟测试不计成绩,不需上报。

(二)正式考试阶段

1.接收正式考试试卷:1211日至1214日早上8点前,县区、各单位考试系统管理员,通过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中转站)接收试卷,准备考试。考试开始后将无法通过中转站接收考试试卷,但可以离线导入试卷,具体操作参看内网安装的单位。

2.涉及到内网安装的单位,可以通过北海普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考试试卷包,或者加入北海市依法治市办QQ群(群号:68477730,申请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加姓名),从Q群共享文件下载考试试卷包,进入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下载考试)页面,将试卷导入考试系统,为1214日开始的正式考试做好准备。考试试卷包内附有考试应急情况处理措施。

3.县区、各单位考试对象登陆本单位考试系统普法考试平台,点击进入考试界面,参加考试。

4.县区、各单位遇到技术问题或需购买无纸化考试软件,可以与广西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全国技术服务中心广西专线免费咨询电话:4006571518(多线接入、免费拨打);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全国技术服务QQ4006570518。有技术员专门接听电话,如果需要远程协助,请加技术员QQ

五、成绩上报

(一)外网(可上互联网)的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系统管理员登录:综合管理平台—考试上报—考试上报—生成考试成绩—上报—上报,即可上报成绩,可在中转站查看成绩数据包是否已被上级普法办接收。各单位逐级上报考试成绩,县区所辖单位的成绩上报给当地县区普法办,由县区普法办上报至市依法治市办。市直、驻市单位的成绩直接上报至市依法治市办,成绩上报截止时间1230日。

(二)内网(不能联入互联网)的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系统的管理员在考试系统综合管理平台(考试上报)中,先点击“考试上报”,再点击“生成考试成绩”,然后点击“导出”(务必是“xml”格式)的成绩数据包,在邮件主题栏注明“XX单位2015年普法考试成绩”于1230日前发送至市依法治市办邮箱bhsyfzsb@163.com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考试系统管理员在考试前对本单位今年考试人员进行认真核对,对级别变动、调入、离职人员应及时修改、录入或删除。

(二)根据北海市2015北海法治社会建设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考(有考试能力的)参考率、合格率达100%,企业人员95%以上,请各单位考试系统管理员在确定两率达标后于1230日前统一上报成绩。

联系人:  金忠楚    廖迪

联系电话:3156573   3156575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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