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北海法治建设进程,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北海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时间为期2个月。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坚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充分认识中央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主要形式
(一)开展法治讲座。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大宣讲”活动,请知名专家、法治学者开展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讲座、法治讲坛系列活动,使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总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县区和单位实际组织开展。
(二)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市、县区级各媒体特别是北海日报、北海电视台、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北海党建网等主流媒体要大力宣传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要开设专版、专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在北海普法网、法治北海内刊也要开展专题宣传。
(三)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竞赛。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举办的宪法和法律知识竞赛,特别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青少年学生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创作,选送一批作品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评比。
(四)市直和驻市各单位要在宪法日期间积极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在市级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本单位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在本单位举办一场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参加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五)开展九项集中宣传活动:
1、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各派50人(统一着制服)参加,各成员单位派3人参加,参加总人数300人左右。时间定为12月4日上午9时,地点设在市北部湾广场。
2、开展一场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各驻市相关单位派人参加(参加单位名单附后)。时间定为12月4日上午9时,地点设在市北部湾广场,
3、举行一台大型法治文艺演出。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法学会、市森林公安局、市依法治市办承办,演出单位市文艺交流中心。时间定为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设在市北部湾广场。
4、举办一期法治板报展。参加活动的单位,各制作法治宣传板报一块(规格:宽2.44米×高1.22米,板报架子距离地面0.7米),于12月4日上午9—12时带到北部湾广场参展。(参展单位名单附后)。
5、举行一次普法考试。根据自治区依法治桂办通知要求,由市依法治市办通过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由市依法治市办通过全市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竞赛并将竞赛结果通报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7、开展一次送法上海岛活动。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送法上海岛活动。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依法治市办另行通知。
8、评选一批诚信守法企业(经营户)、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市依法治市办将会同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等单位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经营户)、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活动。
9、开展一期“法治文艺电影基层行”活动,由市文新广局负责,各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给予协助。
其他没有安排参加全市集中活动的单位,要自行组织开展“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
各县、区要组织机关干部、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在城乡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板报展览,设点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法治北海”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形式,作为单位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因地制宜,凸显特色。要结合单位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努力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确保法治宣传效果。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载体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参加全市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准备好横幅一条(不超过5米长度)。横幅内容为:××单位“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点,参展板报一块,自备台椅和宣传资料,参加人数不少于4人,于12月4日上午8点半前到达北部湾广场指定位置(见地面粉笔标注)布置活动现场,作好准备,9点活动正式开始,时间半天,届时邀请市领导进行巡视,新闻媒体追踪报道,并将参加该活动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考核内容。
请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请市公安局负责活动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请市城管局协调落实北部湾广场活动场地。并及时与市依法治市办对接。
各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纸质和电子文档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办。
联系人: 黄镜禧 电话:3156576 18077956613
黄艳秋 电话:3156577 13097892220
电子信箱:bhsyfzsb@163.com
附件:1. 参加全市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单位名单
2.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参考标语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
参加全市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板报展览和法律咨询活动单位名单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市法制办、市农机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扶贫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法学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资委、市档案局、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北海供电局、市盐务局、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北海海关、北海海事局、广西渔政大队、广西渔业基地、广西北海海洋环境监测站、中国人民银行北海支行
附件2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
宣传日宣传参考标语
1、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3、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5、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
6、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7、宣传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8、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9、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北海;
1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2、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1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4、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