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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发出全区首张“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来源:市工商局   浏览次数:4771   发表时间:2016-10-14 15:44
 

912日,北海市正式启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举办“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发放仪式。市政府陈勋副市长向广西环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晓非颁发了全市首张“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北海成为全区第一个推进这项改革的设区市。

北海市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工作部署,在北海市政府的领导下,与市政务办、人社局、统计局、公安局等部门通力协作,仅用时23天就完成了工作方案制定和操作平台建设等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为顺利推进“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北海市全面推进“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2016912日起,全市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和公安部门的企业印章准刻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不再发放,实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工作。

改革后,原“三证合一”业务窗口改为“六证合一”登记窗口。归集六个部门的受理审批为一个部门受理审批,从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和企业行政成本上进行最大限度的优化。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发证”,申请人办理设立登记时,只需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填写一张“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由该窗口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就可拿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工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流转至人社、统计、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整个办结流程提速75%此外,取消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0171231日以前(含当日)为“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未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不再有效。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六证合一”登记。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的企业提出工商登记申请,工商部门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印章准刻证,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原有证照即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