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法制办、北海市总工会、北海市法学会《关于联合开展“十项”法治活动,共同推进法治北海建设实施方案》(北法治办〔2015〕13号)印发你们,请各县区、全市各相关单位,按照北海市委关于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北海法治工作实际,参照以上几个单位的做法,整合力量、创新形式,共同推进北海法治建设,为争创全国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0日
市辖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办、司法局、总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市依法治市办结合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能,联合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法学会,将在2015年合作开展“十项”法治活动,共同推进法治北海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北海市关于法治广西、法治北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保障联合开展“十项”法治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社会稳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落实平安北海、法治北海建设为主线,拓宽服务领域,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工作载体,大力加强法治北海建设,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为深化改革、凸显法治、维护稳定和在广西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抓住全党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机遇,迎接普法工作转型升级的新挑战,着力从顶层设计上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着力加强涉及法治宣传教育长远和全局的基础建设,开创我市法治工作的新局面。通过联合全市相关部门,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十项”法治活动,共同推进法治北海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法治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大宣讲活动
1.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法治大宣讲活动,重点是宣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组织市法学会的“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市依法治市办的“普法讲师团”、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同组建“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宣讲团”,在全市(含一县三区)范围内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大力开展宣讲活动。宣讲题目由组委会共同拟定3-5个,由宣讲团的专家负责起草讲稿,并制作课件,统一安排开展宣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讲活动,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建设法治北海上来,切实树立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确保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上来。
2.时间安排:3月份开始至10月结束
3.牵头单位:市法学会
4.配合单位:各县、区,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
1.主要内容:重新调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并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带动全民学法守法,努力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制订领导干部法治调研方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一线的法治实情。组织法治宣讲团到领导联系点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法治夜校、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专题报告会等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联系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协助联系点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涉法涉访矛盾纠纷或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一起以上。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指导、协调联系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室等法治宣传阵地,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提高法治宣传影响面和覆盖面。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社区守法户”“诚信守法经营户”、“平安校园”、“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密切关注联系点学法用法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年内,市领导带队到联系点进行督促检查指导1次以上。
2.时间安排:4月份开始至6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办
4.配合单位:各县、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1.主要内容: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北海市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团或聘请执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为加快建设法治北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把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持续健康有效运行。建立法律专业人才库,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制度以及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促进党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2.时间安排:4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4.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活动
1.主要内容: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和审计制度。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时间安排:4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4.配合单位:各县、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五)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主要内容: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力争五年内在全市范围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发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供一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组建一支法律顾问队伍。实现法治宣传无盲区、法律服务无距离、法律援助无死角、人民调解无积案,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法治北海”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时间安排:2015年3月份开始2020年12月结束
3.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4.配合单位: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局
(六)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大调解机制
1.主要内容:加强指导与管理,健全完善工作体系,促进规范与创新,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整体合力工作的发展,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以建立“调处中心”试点为核心,形成职责到位、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网络,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深入基层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完善分片划区、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从组织设立、平台搭建、队伍锤炼、典型宣传等方面入手,切实化解本地区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
2.时间安排:3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
4.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区法院、司法局、法制办。
(七)抓好法治广场、公园建设
1.主要内容: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通过注入带有法治文化元素的宣传栏、标语、奇石雕塑等,让市民和游客在休憩、游玩的同时,也能学习法律知识,使法治文化融于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在广场内增加法治文化公园主标识、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人物雕塑、普法LED、宪法之路、专业法之路、法治文化墙、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元素。主题广场、公园从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建设。
2.时间安排:3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司法局
4.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县、区。
(八)开展法治园区活动
1.主要内容:着力抓好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园和法治园区创建。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制部门在服务工业园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维护企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满足园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及时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园区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共同推进和谐法治园区建设。
2.时间安排:1月份开始至6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
4.配合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九)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启动
1.主要内容:以“传播法律知识、推进法治北海”为宗旨,以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为主阵地,司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形成法治教育合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和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实现学校法治教育制度化。扎实开展依法治校活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强化学校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普法讲师团、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以及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通过全面、系统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实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遵法守法用法合格公民的根本目标,整体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时间安排:4月份
3.牵头单位:市法学会
4.配合单位:市依法治市办、教育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青团各单位。
(十)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
1.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职工业余学校为普法、学法培训基地,以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为工作平台,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维权帮扶相结合,建立长效化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利用职工休息阅览室、“职工书屋”、工会工作站等工会自身教育资源,扩大法治教育进企业覆盖面。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定期开展职工法律咨询。依托网络、微博、飞信等新兴媒体、“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服务窗口等平台,积极推动法治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职工群众,使广大企业职工知晓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时间安排:3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
3.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4.配合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国资委,县、区。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合开展‘十项’法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海市依法治市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法治活动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法治活动开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序推进各项法治活动工作,做到法治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法治活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法治活动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和志愿者在法治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三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法治活动的实施对全面推进法治北海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活动的新机遇和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专题研究,及时提出深入开展法治活动的具体措施。要把法治活动同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共同推进法治北海又快又好发展。
四要加强组织协调。要认真落实联合开展“十项”法治活动的各项任务措施,需要协调推动的事项多、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大协调推动力度。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落实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善作善成的作风狠抓落实。要围绕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过硬措施,攻坚克难,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五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切实加强对法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确保落实。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形成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要善于总结法治活动的经验,推进法治北海各项工作不断深入。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总工会 北海市法学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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