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4日
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社会稳定大局,大力加强法治北海建设,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深化改革、凸显法治、维护稳定和在广西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3.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4.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社区重点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消防、道路、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5.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二、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引领,全面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机制,继续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北海扬帆前行”、“北海法治文化讲坛”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性学法讲座和学法报告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7.夯实青少年法律素质根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利用法治宣传教育“轻骑队”、送法进校园等载体,扎实推进“小手牵大手带法回家”、“青少年维权岗”、“服刑人员现场说法”等活动,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基地、绿色网吧、模拟法庭、法治长廊、法治漫画、法治文艺等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深入开展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题的法治歌曲唱响校园活动,进一步培育校园法治文化,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开展第三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
8.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特别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实行全覆盖。开展法治园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有关社团体组织服务企业平台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较好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使企业在发展中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
9.大力抓好农(渔)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治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进乡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对新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对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10.突出抓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继续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项目,探索建立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11.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县区、本部门确定的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专项活动。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逐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
12.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责任主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思路,精心设计具有鲜明的法治特色,体现一定的群众性、艺术性、服务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载体,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主题活动方案,完善“法律六进”工作制度,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海岛、进渔船等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轻骑队”、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强力推进“百千万”和“双百千万”工程,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14.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和公交、轮船、旅客列车、民航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移动电视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5.研究制定全市“法律六进”考核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内容、途径和方式,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全市“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法律六进”活动取得实效。
四、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6.认真组织抓好“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自治区依法治桂办的要求,结合北海实际,对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工作进行科学筹划,按照“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出台“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实施细则,举办“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培训活动。
17.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早着手,全面系统地总结“六五”普法工作,6月底以前完成对本县区、本部门“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7月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市 “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情况的总结评价,迎接全国和自治区“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同时,组织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18.研究起草北海市“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筹划和设计。以创新的精神起草“七五”普法规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五、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北海建设
19.建立健全“法治北海”建设责任机制。根据自治区、北海市《意见》要求,将“法治北海”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到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对法治建设成效进行考评和专项督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和评比表彰项目。
20.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在全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修订和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评标准,按照全国普法办、民政部和自治区依法治桂办、民政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和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推动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1.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农村(社区)农民(居民)守法户”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以信息、传媒为阵地,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形式
22.建立健全大众传媒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23.建立健全新型媒体阵地。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4.建立健全法治文化阵地。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场馆、文化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选择部分广场公园,融入法治元素,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公园。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加大财政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支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利用方言、民歌、戏曲等地方民间文化元素,推出一批具有北海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市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以建机制、抓队伍为保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发展
26.加强法治北海机制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7.加强法治北海保障建设。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法治北海基础设施建设。
28.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9.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逐步下放基层在人员选录和装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从优待警,关心基层法治干部。
30.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北海普法网、依法治市简报和手机短信,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外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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