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北法治办〔2012〕6号
浏览次数:11237 发表时间:2012-05-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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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北海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全区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我市经济也处在跨越式发展时期,为建设平安和谐北海,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同时,也将带动和推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及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政体、路线方针;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公民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要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库区和贫困地区移民、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要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平安北海和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创建;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从而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六)要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反渎职侵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七)要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新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要组织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新法律法规,并参加相关考试,作为年度学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制讲座、培训辅导、组织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单位学法日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保证每月不少于三个小时的集中学法时间。要把法律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
二是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市委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中,要增加法律知识培训专题。
三是要完善自学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小时。
四是要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县(区)要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要有学法心得和学法笔记。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举办一期以上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五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法律咨询、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论证和政府集体性讨论。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创新方式”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密组织,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市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的管理,及时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
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核工作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的学法成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做得差的单位及时批评指正,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词:普法 领导干部 学法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
抄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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