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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法治办〔2012〕7号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浏览次数:10894   发表时间:2012-05-17 10:13

市辖县(区)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二年五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加速实现“三年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对象范围

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三)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职责、规则、义务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

(四)认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加强有关公司、金融、税收等政府调控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当好人民公仆。

(六)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

四、工作制度

(一)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各单位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采取法制讲座、聘请专家集中授课、组织集中讨论等形式,保证每月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

(二)完善法制讲座制度。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年度法制讲座计划,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等普法骨干的作用,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法制讲座。

(三)完善集中培训学习制度。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将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结合不同类型培训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设置法制教育培训课程,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市委党校在组织1个月以上的培训班时应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2课时。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种培训,也应有法律学习内容。确保每年学法和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课时。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法心得和理论文章。

(四)完善学法登记制度。对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应认真进行登记,作为记载公务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全市公务员参加学法活动的笔记、作业、考试以及讲课提纲等原始记录的检查考核,促进全市公务员学法真正落到实处。

(五)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市依法治市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或抽查各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检查和抽查结果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五、考试考核

(一)将公务员考试考核纳入市绩效考评。结合公务员培训,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并纳入市绩效考评。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抓好公务员的学法考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公务员学法考试由市依法治市办根据自治区依法治桂办的工作要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办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对各单位组织学法考试情况进行抽查。

(三)完善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建档制度,各单位组织学法考试后将考试情况(包括图片、资料、统计表等)上报市依法治市办。

六、组织领导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宣传、人事、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及监督。

(三)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工作,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从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落实。    

(二)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针对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点,结合日常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倡导和鼓励公务员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自学,把法制教育融入公务员工作的全过程,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和效果作为检验公务员法制教育成效的标准,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丰富学习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论坛、法制书画作品展、法制专栏图片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依法行政单位创建活动,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县区本部门开展的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及时总结和推广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发现和推广典型,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推进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

 

 

 

 

 

 

 

主题词普法 公务员 学法用法 通知

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

抄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7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