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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商务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7991   发表时间:2016-11-17 15:07
 

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实现社会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有效途径。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北政办[2015]61号)有关建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通过合理程序确定法律顾问人选,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立法项目、疑难行政复议及诉讼、规范性文件及措施合法性审查等职责,以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管理活动的规范化与法治化。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北海市商务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北海市商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正式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合同合规审查、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科室拟定的项目合同由法律顾问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反复商榷后确定最终内容;同时法律顾问承担涉及法律工作的业务咨询与建议。目前,法律顾问参与的合同或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的数量呈增长态势,在避免合同疏漏、确保合法合规性方面,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聘请法律顾问,促进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北海市商务局的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该制度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提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水平,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