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正文
打印
关于印发2017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7931   发表时间:2017-04-05 15:31

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7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329

2017年北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动全市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全面实施“四大会战”,舞起“四个龙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推动“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 围绕自治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国土管理、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土地、河流、森林、大气等领域依法治理,为我市全面实施“四大会战”,舞起“四个龙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精准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5.将“关键少数”,作为“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在“七五”普法过程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北海市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好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落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学院的必修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6.将“未成年人”作为“七五”普法的基础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级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丰富校园法治文化,加快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努力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

7.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特别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实行全覆盖。开展法治园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有关社团体组织服务企业平台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较好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使企业在发展中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

8.抓好农(渔)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治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进乡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对新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对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深化改革,推进我市普法依法治理机制落实

9.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融进日常业务工作内容,切实担负起围绕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的任务。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形成全社会崇法尚法的社会氛围。

10. 实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贯彻实施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社会生活重大事件、新闻舆论焦点问题,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引导公民运用法治思维观察社会生活问题,树立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理性指导自我社会实践活动。

四、创新载体,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11. 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责任主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思路,精心设计具有鲜明的法治特色,体现一定的群众性、艺术性、服务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方案,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海岛、进渔船等活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2.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深度融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1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发动和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轻骑队”、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真正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人民群众手中,教育和引导全民自觉学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14.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和公交、轮船、旅客列车、民航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移动电视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5.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巩固深化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网络、微博、微信、QQ群、微电影等新型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五、打造亮点,稳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

16.建立健全“北海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按照《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工作标准》和《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考评办法》的要求,深化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要将法治城市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北海市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对法治建设成效进行考评和专项督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7.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社区)农民(居民)守法户”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到关注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度,纳入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团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律师担任党委、人大、政协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加强顾问律师的选拨、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参与决策监督的水平。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机制,拓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法治宣传保障能力

18.抓好组织保障。各县区、各部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树立起负总责、亲自抓和具体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助推、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19.抓好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设置考评指标,建立科学的法治宣传教育评判机制,明确考评细则、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监督检查,实行工作问责,激发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0.抓好队伍保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发挥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年内举办2期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逐步下放基层在人员招录方面的自主权,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补充基层法治工作人员,从优待警,关心基层法治干部。

21.抓好装备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装备配备工作。逐步下放基层在装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

22.抓好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推进北海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