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法治北海,平安北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日前,北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强化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和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意见》要求,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当事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列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要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刑事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的援助范围;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代理制度。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申请和受理审查制度、案件指派工作制度、案件承办环节工作制度、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落到实处。
三是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意见》明确,要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改进受理方式;依托多元化法律服务网络,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要简化经济困难审查认定程序;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四是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意见》要求,要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加强经费监管;稳步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政治教育与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意见》强调,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单位衔接,争取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强化监督管理和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局宣传办 罗长胜)
北海市已完成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北海市司法局组织发放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已圆满结束。2016年度我市共有74人通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创上线人数历史新高。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要求,为圆满完成证书发放任务,我市司法考试办公室认真制定了证书发放方案,严格把控证书领取关口,明确要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并就考生所填写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做好调研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司法事业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以及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自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至今,我市已有近千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全面推进法治北海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局法制科 董莹)
北海市召开第九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3月24日,北海市第九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传达了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第九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做法,全面部署了“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金红,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伟章,市政协副主席杨志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艳,市司法局局长梁壮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司法局局长等主要领导共18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志明书记充分肯定“六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增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政治高度为出发点,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北海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二是要精准普法,打造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特色品牌。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和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创新载体,将“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各个层面;三是要强化措施,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
(局宣传办 罗长胜)
北海市律协召开党支部党员代表大会
近日,北海市律师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开了支部党员代表大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诗生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30多名党员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党员严格按照《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和“讲奉献、有作为”以及总体评价五个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和民主测评,客观评价了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和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内容,并就党支部班子建设提出了诚恳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次会议还审议了一名律师人员的入党申请。全体与会党员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介绍等进行了民主投票,全票通过了其入党申请,并将该名积极分子列入年度培养考察对象。
会上,方诗生副局长对律师协会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党员律师要在市局机关党委和协会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不断推动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
(局公律科 张庆清、市律协 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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