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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宗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浏览次数:16399   发表时间:2017-10-27 08:48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称《条例》)正式对外公布后,市民宗局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市、县(区)民宗局全体工作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专题学习,传达《条例》主要精神,介绍修订相关情况,并就我市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更细化、更规范、更具有操作性。《条例》在加强教育系统宗教工作管理、遏制宗教商业化、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宗教极端主义、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更加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有关部门等各方的职责。会议强调,市、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切实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程序,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各县()民宗局负责人和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代表人士分别就学习体会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