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市直各系统、各直管单位、各驻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北海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北海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有关农民工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要求,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大力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北海工作实际,现制定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北海跨越发展,维护北海和谐稳定”主题,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线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工伤、职业病和劳动争议多发,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权益保障等问题以及农民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农民工学法用法,通过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民工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农民工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从维护广大农民工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与农民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坚持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推动北海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北海服务。
(三)坚持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支持农民工学法用法,逐步形成法制宣传主管部门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提高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宣传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的内容;宣传有关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宣传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活动形式
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要紧紧围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来进行,一是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乡村、企业开展送法活动,普及农民工法律知识;二是结合新农村指导员挂村工作,整合资源,组织法制电影、法制文艺、科技文化、农业技术等进乡村、进厂矿、进工地,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三是编写农村、农民工普法读本免费向农村、农民工发放,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四是结合农民工需求,组织开展送法活动;五是结合宣传周、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活动,确保活动抓出特色、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教育”原则,强化农民工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义务,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
(三)发挥作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建立由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建设、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注重实效。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密切关注农民工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需要的法律问题,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五) 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信息,年底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法制宣传 农民工△ 方案 通知
报: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北海市委政法委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