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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组织学习法律法规 配合全市开展“四车”整治
   浏览次数:29722   发表时间:2015-02-03 10:13

                               (摄影:邓海东)

 

116日上午,市残联及市“四车”办于北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举办学习班,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讲解《残疾人保障法》及我市四车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我市一百多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参加了本次学习班。

在本次学习班上,市残联的梁鸿君副理事长、邓克刚副调研员及市交警支队的刘振兴副支队长针对《残疾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及我市四车整治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讲解。我市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致力于解决残疾人的出行、就业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颁布于2013年,对区内的电动、机动轮椅车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我市“四车”办的相关整治工作措施同样依照该管理办法拟定:坚决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运营活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用于代步、出行。刘副支队长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介绍了“四车”整治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的成效,并就备受关注的车辆置换和就业安置等问题做了解释。

参加学习班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表示,讲座上的几个问题讲解得都很透彻,他们对相关的政策、措施有了更多的了解。

                              (市残联  徐文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