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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检察机关依法纠正漏捕的犯罪嫌疑人 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来源:合浦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6359   发表时间:2018-10-19 11:20

近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启动纠正漏捕程序依法纠正漏捕的一名涉嫌强迫卖淫罪的被告人夏某旺,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经查查明,被告人夏某旺于201611月底至1224日期间,伙同庞某桂、庞某丰(另案处理)、“十二”等人在广西合浦县山口镇广东路由李某(另案处理)经营的“花中花”按摩店及该按摩店后的一间出租屋内,强迫杨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余某某四名未成年人卖淫。

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同案人庞某桂、庞某丰抓获并向我院呈请批准逮捕。我院在审查逮捕期间发现,该案当时在逃、未呈请批准逮捕的夏某旺在案中具有与庞某桂、庞某丰相同的犯罪故意,并且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为了打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我院在对同案人庞某桂、庞某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针对夏某旺启动了纠正漏捕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并最终对夏某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