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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社区矫正中心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925   发表时间:2016-07-18 00:00
北海市社区矫正中心 (一)中心简介 中心依托司法部技术规范开发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动态监控和信息化管理。中心建有先进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主要包括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决策分析等六大功能。平台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对其进行考核管理、发送通知、宣传法律政策外,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进行定位监控。平台使用GPS定位优先,基站定位为辅的定位方式,达到了定位快、误差小的效果。经定位操作,系统中的电子地图上,实时显示社区服刑人员所在位置以及某时间段内的历史移动轨迹,而当服刑人员超出所设定的电子围栏(区域)时,系统会自动警告,并分别给予越界者和矫正矫正工作人员发出警示短信。同时,平台还实现了可视对话,对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存在人机分离进行抽查。 (二)中心服务项目 1、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个别教育措施。 2、指导县区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 3、指导县区司法局开展心理矫正工作。 4、指导县区司法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确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5、对县区司法局建议撤销缓刑案件备案审查。 6、根据权限审核社区服刑人员司法奖惩案件。 7、根据权限审核社区服刑人员请假、迁居申请。 8、其他应当由矫正中心组织开展的工作。 (三)社区矫正办事指南 1、社区服刑人员怎样办理入矫手续? 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到居住地县级司法局报到,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材料,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宣告。 2、对社区服刑人员有哪些管理规定? (1)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社区服刑人员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及时报告。 (3)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每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4)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和场所,社区服刑人员需经批准方可进入。 (5)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 (6)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活动。有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 (7)其他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 3、社区矫正工作联系方式: 名称:北海市社区矫正中心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 联系电话:0779-3156565 名称:合浦县社区矫正中心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民体中心1号路与广东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79-7281352 名称:北海市海城区社区矫正中心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 联系电话:0779-3050148 名称:北海市银海区社区矫正中心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与广东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79-3228312 名称:北海市铁山港区社区矫正中心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779-8610401 监督电话:0779-3156541(监察室) 0779-6809163(检察机关) (四)中心公示栏 姓名:石敏,职务:社区矫正科科长, 姓名:李春媚,职务:社区矫正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