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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水费纠葛 两小时对话谈妥
来源:北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423   发表时间:2017-08-16 00:00
2016年8月19日和12月5日,北海市某A物业公司两次以书面形式告知为北海市某B物业小区服务的北海市某B物业公司和北海市某B 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某A物业公司将于当年12月31日停止对整个某B物业小区供水。某B物业小区有住户近500家,元旦和春节两节临近,12月31日前某B物业小区不可能完成申办单独用水开户登记和相关的供水管网改造。12月29日北海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某A物业公司经理和某B业委员会主任当面调解,市物调委主任宁鸿昌亲自参加调解。出人预料的是双方主要领导在此次见面之前竟然互不相识,相识后却一谈即和,迅速谈妥。谁也没想到调解这场遗留二十多年的老大难纠纷,加上调解员制做笔录占用的多半时间,总共不到两小时。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自九十年代至今北海市某B物业小区一直用某A物业公司服务的某A物业小区的总水表。多年来因某B物业小区的总用水量及水费、供水配套设施费、水表更新及检测费等事项双方始终存在争执,加之某A物业公司要求与某B物业公司核对原始数据未能实现等因,矛盾逐渐加深,一直未得到解决。早在2010年市政府有关部门曾调解此纠纷,因当时客观条件不具备,调解未果。据说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也曾报道过北海市某B物业小区的事情。这些年为某B物业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已换几个,某B小区业委会也已经新老交替,该小区现业委会主任是公职人员,他是日常工作场所移动通信号已屏蔽,外人与他电话联系较难。调解员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才与他取得联系。在此情况下,纠纷双方失去有效沟通,积怨日益加深。 2016年9月6日、10月10日、11月21日,某B业主委员会三次在本小区公告本小区申办单独开户用水登记和相关的供水管网改造,动员全体业主按户出资承担此专项改造资金并已开始收取此专项改造资金。但某A物业公司的人讲自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加之某A物业公司的人觉得某B业委会近期做此事力度不够大,担心又是无果而终,所以才做出停水决定并将停水通知书呈市政府有关部门、当地住建局和居委会。 市物调委受理此纠纷后发现,解决此纠纷必须先排除两个障碍,一是首先消除某A物业公司对某B小区业委会的不信任,调解员专门去市供水供水了解某B小区业委会代表某B物业小区申办单独用水开户登记情况,在正式调解之前,将此情况如实告知某A物业公司;二是选准主体资格,在某B小区只有某B业委会具备处理此纠纷的主体资格。此前某A物业公司往往越过某B小区业委会,直接与某B物业公司磨合,其结果越磨越不和,反而加重了隔阂。调委会决定,北海市某B物业公司方面存在的阻碍由某B业委会去内部协商排除,物业调委会只组织北海市某A物业公司与北海市某B小区业委会两个单位的一号人物直接对话,结果收到了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