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在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了广西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福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明,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在会上致欢迎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春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探索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标准和成效评估机制,探索跨中越边境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构建西江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职能宣传机制等。
会议还专门就广西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作出具体部署。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智慧履职,精准监督,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工作机制,把办案效果体现在恢复被污染、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上。要主动把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推动海洋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助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要牢固树立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全局观,搭建区域合作、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协作配合机制,着力构建“守护海洋”公益检察“一盘棋”工作格局。要加大现代科技的运用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的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加强对检察队伍海洋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的培养,打造过硬海洋公益检察队伍.
北海、防城港、玉林、钦州、桂林、上林、藤县7个检察院分别汇报了本单位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
全国人大代表邓大玉,自治区人大代表黄远林、梁夏先后在会上发言,充分肯定了广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高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自治区环境生态厅、广西大学法学院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领导及专家学者受邀参加会议。
(图:魏铸、黄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