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司发〔2017〕56号
市辖县区司法局、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评选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夯实基层基础。为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7〕15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请各县区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一式8份书面报送北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黄镜禧、莫仪
电话:3156576(兼传真)、3156577
邮箱:bhsyfzsb@163.com
附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批表
北海市司法局
北海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北司发[2017]5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