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声琨2018年9月10日对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所作的重要批示和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奋力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的讲话精神,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19号)要求,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基本情况,为加强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决策、制定政策提供有针对性、务实性的事实依据;近期,市司法局将对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组人员
为确保本次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了“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工作调研小组”,调研小组成员:
组 长:曹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献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市局基层工作科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望各县区司法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准备和对接工作。
二、调研时间
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0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初步安排如下:
(一)合浦县1天(上午实地调研廉州司法所、石湾司法所、党江司法所,下午在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
(二)铁山港区1天(上午实地调研营盘司法所、兴港司法所,下午在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
(三)海城区、银海区1.5天(上午实地调研海城区高德办司法所、西街办司法所、地角办司法所,下午实地调研银海区银滩镇司法所、福成镇司法所,次日上午在海城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
三、调研内容
(一)司法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司法所是否收编,即司法所是否属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二)司法所人员编制情况(专项编制、地方编制、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空编数、实有人数),是否落实了司法行政干部(警)补贴待遇;
(三)业务用房建设情况(是否独立产权的业务用房、是否与镇乡街道合署办公、业务用房面积、是否属于危房)
(四)司法所执法车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办公设施配备情况(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座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空调等);
(五)经费保障情况(是否按标准落实经费);
(六)信息化建设的情况;
(七)目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改进司法所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四、要求
(一)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如实反映本地区司法所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的设想及对策;另一方面,要全面反映司法所建设工作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切实为市司法局下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在加强和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提供的参考依据。
(二)各县区司法局要明确参与调研的人员和任务,市局调研小组实地调研后,将分别在合浦县司法局、铁山港区司法局、海城(银海)区司法局召开县区司法局和辖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听取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调研质量。
(三)各县区司法局要紧密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全面总结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剖析问题要从多角度多层次上考虑并找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所列举的实例要突出,统计数据要准确。各县区司法局要形成司法所建设工作的书面汇报,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联系人:吴燕东电话:0779-3156582传真:0779-2052016
基层工作科电子邮箱:bhsfjjck@163.com
附件:北海市司法所建设情况调研统计表.docx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