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委市政府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9年度绩效宣传展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北督考办发〔2019〕25号)要求,为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展示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成效和亮点,我局推出北海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成效展示系列报道,今天介绍第二期——立法科的工作成效。
2019年3月北海市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新组建的司法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6月司法局立法科作为独立的科室正式成立,2019年7月10日正式挂牌。
召开条例(草案)专家讨论会
一、立法科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政府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
(二)承担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三)承办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等五项职能。
二、年度工作目标
(一)按照《北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对《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草案)》、《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对每一份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答复。
三、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关于加快立法工作的要求,确保完成市人大2019年立法计划。
2019年1月22日,市政府下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度立法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立法项目的牵头起草单位和配合单位、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其中明确市司法局作为配合单位一直全程参与《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草案)》、《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审查工作。立法过程中,我局积极进行指导和协调沟通,数次对起草过程中形成的草案各个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在南宁市分别组织召开了两部《条例(草案)》的立法专家论证会,根据与会专家的意见,会同两起草单位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企业)、公民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工作小组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一步进行了的修改完善。
2019年6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草案)》及《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并按程序行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按时办结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共办结《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9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市司法局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及审查,提出相关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名义按时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