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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理财 全面推荐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北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6748   发表时间:2019-11-25 10:09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学习了总书记关于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二次会议精神,自治区第一次全面依法治区会议精神列入党组第30次会议学习内容。同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中,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强调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出台了《北海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文件,明确了范围、程序、内容等,对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市财政政府门户网站窗口,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服务指南等信息,强化事前公开。本单位2019年1月1日起截至118日已完成的执法决定文书为0卷。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数为25人,共配备6台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并制定出台《北海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暂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记录信息调阅行为的监管。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定了《北海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编制了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了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北海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贯彻落实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北海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配合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