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通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司法部、司法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在北海考区报考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北海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广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共有65个,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应试人员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北海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浦县),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北海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北海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广西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北海市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A类,客观题考试成绩为180分以上,主观题考试成绩为108分以上的;
C类,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有一个阶段考试成绩放宽或者两阶段考试成绩均放宽的。
已取得B类或者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需办理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需同时交回原证书(含正、副本)。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本局不再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北海市司法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市司法局12楼1206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受理申请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9-3156536、315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