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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银滩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公告
浏览次数:10591 发表时间:2020-04-29 10:51
北司发〔2020〕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自治区工作安排,市政府将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评估的重点内容是:
一、《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二、对《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的评价;
三、《条例》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地方特色;
四、《条例》的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了立法时的预期目标和意图;
五、《条例》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我市其他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六、对《条例》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填写附件所附的问卷调查。意见建议和填写的问卷调查请于5月15日前反馈到北海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79-3156542、18507799628
电子邮箱:bhssfjlfk@163.com
通讯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政编码:536000
特此公告
附件:1.本地市民调查问卷
2.游客调查问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
4.保护范围图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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