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5年6月8日 星期天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工作动态
正文
打印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选任邹春等21名同志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浏览次数:57319   发表时间:2020-10-14 09:34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市公证处、市律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依照选任条件、经推(自)荐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选任邹春等21名同志(名单附后)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以上人员任期五年,自选任决定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期至2025109日止。

附件: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doc


                          2020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