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1年元旦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悔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好节假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2020年12月30日,福成司法所组织辖区在册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对在册28名社区矫正对象(一未成社区矫正对象会后单独教育学习)开展集中点验和集中教育,强调元旦假期期间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对假期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同时,司法所负责人刘峻先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外出请销假、接受手机定位监管等作了重点强调和说明。一是请销假制度,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二是对训诫、警告情形做了详细讲解,形成震慑氛围。
随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矫正对象在生活和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好电话汇报、微信日报告制度。不可“无假”擅自外出离开居住地,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元旦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以外的一律不予批准外出,要保持通信畅通,做到机不离身,遇有电话抽查,随时接听,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假期期间要做到谨慎饮酒、谨慎出入场所、慎选娱乐方式,做到不酗酒不闹事、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并远离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消除违法违规隠患。此外,会上还继续讲授些扫黑除恶知识,匿名表扬了在场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被人打之后第一时间汇报所里寻找解决办法的行为。
此次节前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了解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识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