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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一酒城销售过期红酒、无中文标识洋酒被罚92.61万元!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7723   发表时间:2023-01-10 17:52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北海一酒城销售过期红酒、无中文标识洋酒被罚92.61万元。


北海市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合浦县德星酒城经营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2021年9月23日,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合浦县德星酒城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对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红葡萄酒、无中文标识的红葡萄酒、无中文标识的洋酒共81个品种415瓶,货值金额合计为84978元,其中超过保质期的红葡萄酒货值金额69382元,无中文标识的葡萄酒、洋酒货值金额15596元。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葡萄酒、洋酒的购进票据、供货商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红葡萄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识葡萄酒、洋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0月25日,北海市合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涉案红葡萄酒和洋酒;3.罚款9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