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北海法治网!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今天是2026年7月22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海法治 > 政府法治
正文
打印
北海:立法加力、​监督有力、代表给力,让“海上森林”更美好
   浏览次数:21257   发表时间:2023-09-07 09:39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4月视察北海时提出的“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以红树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持续擦亮北海生态优势金字招牌,助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目前,北海市分别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重要湿地2处和7处,红树林面积达 4210.99公顷、约占广西的45%、居全区第一。独特的海洋生态魅力和滨海旅游资源,让北海成为八方游客向往的诗和远方,北海市入围“2023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候选城市名单、上榜“十大旅游向往之城”。


立法加力,以法为名强保护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强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自获行使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累计完成地方立法12部,其中涉海生态保护立法占1/3。率先完成《北海市红树林保护条例》一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出台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北海市加强红树林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全市80%红树林纳入了国家或自治区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新增红树林面积1172.61公顷,比2011年增加38.59%。

《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全国新获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中最早开展的海洋海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将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扩充到海岸线以外6公里,海岛保护立法力度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对恢复涠洲岛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等起到重要作用,该海域活珊瑚覆盖度提高了15.1%,布氏鲸个体识别达50头。

《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对挖砂、围填海和从事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活动等作禁止性规定,将沙滩保护利用、整治修复等予以规范,并将每年6月8日定为本市沿海沙滩保护日,为向海经济绿色崛起提供重要保障。

今年,又将《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等3部涉海生态保护法规纳入立法计划,作为立法预备项目重点推进。



监督有力,生态监管全方位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制度,注重对法规施行的把脉问诊,推动法规执行在线有效,出台的涉海生态保护法规执法检查完成100%,2022年以来,相继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受委托对湿地保护法、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海洋生态保护沿着高质量发展轨道行稳致远。比如,推动市政府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行红树林巡护检查制度、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举报制度,实施红树林保护网格化管理,推行红树林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红树林保护区域等生态敏感脆弱区域布局47个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两院”立案查处4起破坏红树林案件、办理涉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0件。

严格执行听取审议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相继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10条,配合推行“四问四改”跟进监督模式,推动“推进湿地生态功能修复”等意见建议高效落实,2021年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及11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代表给力,察情问需应民盼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实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参加审议等闭会期间常态履职活动的工作机制,依托代表履职中心、代表联络站等平台提出代表建议,有力监督和支持海洋生态环保工作。2019年至2022年,收集到涉及红树林保护方面代表建议700余条,100%得到政府部门重视和落实。比如,人大代表提出的推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加快红树林保护修复等意见建议,推动政府投入资金3.08亿元,大力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营造、修复红树林127.27公顷和479.63公顷,清理互花米草 185.36公顷,推动海湾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让“海上森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