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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运行顺利,附投诉渠道→
浏览次数:21228 发表时间:2023-09-22 09:54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办发〔2023〕29号)精神,2023年7月,北海市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位于市机关第二办公区(中山东路213号)1号楼一楼,由市工商联负责具体运作。
投诉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民营企业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蔡锦军、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海生先后到中心调研指导。截至目前,平台运行顺利,共接到投诉件9件,其中已办结6件,正在推进3件。同时,接受各类咨询36次。
投诉中心主要负责接受民营企业对行使公权力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依据投诉内容,按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理,主要方式有:直接调解、组织协调调查处理或报请市领导研究处理。对于协调难度大的投诉事项,直接向相应市领导汇报,重大投诉事项以“直通车”方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投诉受理适用对象为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或者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投诉受理范围:在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乱检查等加重民营企业负担的;在执行涉及民营企业有关政策时存在打折扣、不兑现、不落实或设置不合理条件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投诉事项承办单位,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投诉事项,应自受理(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相对复杂,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投诉事项,应自受理(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办理不及时的投诉事项,由投诉中心予以督办。
民营企业可以通过约见、信函、电话(0779-3072997)、电子邮件(bh3072997@sina.cn)、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投诉中心就有关事项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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