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董莹同志退休的通知
浏览次数:2167 发表时间:2023-05-04 17:35
市局机关各科室:
董莹同志,女,1971年10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相关规定,该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经研究同意退休,退休时间从2023年5月起算,退休后待遇按相关规定核算,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