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政行复字〔2023〕9号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浏览次数:1714 发表时间:2023-05-12 15:49
北政行复字〔2023〕9号
申请人:北海市海城区雅艺美容中心。
被申请人: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北海市海城区雅艺美容中心不服被申请人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9日作出的《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北市监罚海〔2023〕2号),于2023年1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