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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行复〔2023〕275号北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浏览次数:530 发表时间:2024-02-23 16:50
(北)政行复〔2023〕275号
申请人:陈绪林。
被申请人: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11月6日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行政复议。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