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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政行复〔2023〕100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浏览次数:3240 发表时间:2023-09-22 16:37
(北)政行复〔2023〕100号
申请人:北海市金通达广告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5月23日作出的(北)文综罚字〔20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