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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工作简报 第五期
北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4年7月21
   浏览次数:15570   发表时间:2014-08-04 11:28
 

北海市法制副校长工作推进会成功召开

任前先考法律  确保依法治市

­­   南宁首次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柳州市城中区“五项机制”推进法治学校创建

 

 

北海市法制副校长工作推进会日前召开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制副校长工作,加快全市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进程,715日上午9:30,市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在北海市第五中学多媒体教室组织召开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李贤,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叶献玑,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叶献玑主持,各县(区)教育局,依法治县(区)办公室领导,市直学校分管领导、法制副校长、德育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有关学校分管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批准的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代表1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对第二批全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行了通报,与会领导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等14家中小学校颁发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牌匾。北海市第九中学法制副校长冯日阳和北海市第五中学校党委书记朱平,作为代表分别介绍了法制副校长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工作经验。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海对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了总结。他首先对全市的法制副校长工作予以了肯定,同时,指出了当前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着的复杂情况和严峻现实。要求各单位健全法制教育的组织机构、认真排查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加强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李贤同志就全市的法制副校长工作作了讲话。李局长简要地分析了当前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取得的和存在的问题,着重阐述了在各级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的紧迫性。他指出,我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全市法制副校长都应当主动地承担责任,帮助学校做好这一工作。重点在帮助学校法治示范校创建、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普法工作形式、预防学生犯罪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增强责任感,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据了解,我市的法制副校长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全市法制副校长主要来自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他们都是具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好的业务骨干。全市现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980多人,分别活跃在全市490所中小学校,这支队伍将对推进全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下一步法治北海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北海市依法治市办  金忠楚  赵颜梅)

 

 

任前先考法律  确保依法治市

­­——南宁首次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62427日,首次南宁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广西人才市场进行。这是南宁市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举措。考试采用闭卷、无纸化、集中考试的方式,已有来自全市的处级、科级及相当于处级、科级的领导767人参加了考试,及格率为91%,有71人不及格。此次考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多部门联合推动,建章立制。去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南宁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和《南宁市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和考试,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强调考试结果运用,增强效果。南宁市和各县区(开发区)新提拔担任处级、科级及相当于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试用期内正式任职之前,应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无任职试用期的领导干部,在任职一年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单作为任职考核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放入个人档案。

三是创新培训考试形式,要求较高。本次考试采用了网络培训、闭卷无纸化集中考试的方式。在正式考试前,于61-6月20在广西教育培训网开展了法律知识网络培训,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需要登录进行共计不少于8个学时的学习,包括课件学习、课堂练习、模拟测试,只有完成培训并打印了课时证明的才能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采用闭卷、无纸化、集中考试的形式,上机答题、电脑阅卷,还邀请纪委、媒体人员到考场进行监督,考完提交后即显示成绩,及格者现场打印成绩合格证。对于缺考和考试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学习、在8月初安排补考。

四是考试人员覆盖面广,试题内容全面。此次考试对象包括了新提拔的处级、科级和相当于处级、科级的领导干部,人员来自43个市直部门和15个县(区、开发区),涵盖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试题内容则涵盖了基本法治理论和具体法律知识运用,包括宪法、刑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廉政教育以及部分广西区政府规章等方面的知识。

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自身模范行为带动公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据了解,组织全市新提拔的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闭卷考试,在广西各地市中尚属首次。

(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依法治市办 伍坤富)

 

 

柳州市城中区“五项机制”推进法治学校创建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柳州市城中区根据辖区教育资源丰富、学校集中的特点,把法治学校建设作为法治城中创建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五项机制”扎实推进法治学校建设,并取得良好的法治建设效果。2013年,自治区“法律进学校”工作推进会在城中区公园路小学举行,向全区展示了城中区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城中区多个学校也被柳州市命名为“柳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辖区学校实现了零犯罪,学校学风、教风、校风优良。

一是制定评估考核工作机制。城中区结合辖区学校特点,制定出“法治学校”创建评分标准,并设定五大评估模块、十八项具体指标,量化体系一方面指导学校进行基础体系构建,法制教育资源整合;另一方面鼓励学校开发特色法制教育模式,创新法治学校管理,整个机制可操作性强,系统完整,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工作规则,细化法治学校建设考评考核环节,20133月,城中区对区属十七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考核,专门召开讲评表彰大会,讲评各学校创建情况,表彰奖励创建工作突出的学校,对今后创建工作提出了细致要求。

二是制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作用,由城中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牵头,城中区司法局、城中区教育局及城中区关工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形成了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定期检查验收,指派专人负责部门协作的制度;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聘请公检法等部门的政法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在学期初末开展大型法制专题报告会,为学校平日开展实践教育提供指导帮助。

三是制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按照城中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城中区将创建法治学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创建活动支出比例平均逐年递增约12.6%;把经费保障列为法治学校创建评估机制中的重点指标,要求学校每年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制建档等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四是制定工作档案管理机制。档案材料是“法治学校”创建工作的原始记录,也是创建考评的文件依据。为了确保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创建标准特别设置了档案信息管理指标,一是要求各校制定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二是固定档案管理人员,强化档案管理责任,档案管理人员的变换,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并进行书面交接备案,确保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完整性;三是统一档案制作格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及时归类,分块整理,力求档案管理规范健全。档案连续工作机制保证每一年度的创建工作均连续稳定,有案可查。

五是制定学习交流互动机制。城中区在每年“12·4”法制宣传日都要为创建法治学校经验交流提供平台,邀请在“法治学校”创建中成绩突出的学校作经验发言,重点介绍本校先进做法,共享创建法治学校中的宝贵经验,探索城区各校特色化法治之路。同时通过学生自导自演的法制演出、老师的法制公开课、丰富多彩的法制成果板报等交流形式吸引众多学生、家长及群众入校观看,既宣传了法律知识,又达到了学习交流互动效果。

         (柳州市依法治市办 傅永新、城中区依法治区办 韦入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