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7月20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8日,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将整改任务责任到领导和具体科室,制定系列工作方案和制度,细化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落实定期报告,动态推动工作,各项任务已基本整改完毕。
党组书记蔡敏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担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梳理反馈意见、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审核整改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2个。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明确职责任务,全力以赴推动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系统推进法治北海平安北海建设工作有欠缺”方面
1.关于“履行司法行政核心职能不够到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有力”问题。
(1)针对“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思想”。一是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实地评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北海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方案》,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机制。二是主动协调联席部门,夯实同向发力、协同共促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座谈会、风险指标整改推进会等会议共同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及时向提交台账材料不及时、不合格的单位发送督办函和整改通知书17份,推动104项创建指标高质量完成;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和创建氛围营造的督促检查,发现反馈存在的问题22个,目前已100%完成整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培训、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各级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专班职能作用,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等专题研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多次组织召开专班会议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对104项指标逐项进行梳理和优化,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提出的50余条审核意见开展完善工作,并自查补充优化意见近20条,精简、优化、完善《情况说明》103份、《佐证材料》1558份,104项指标任务已全部如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北海市以全区排名第一的成绩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地区名单。四是编制《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表(2023版)》,截至2023年8月,104项指标(含两项加分项、两项否定项)已全部完成;编制《2023年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倒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印发《北海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法治办〔2023〕15号),召开北海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新闻发布会,将法治元素融入5个口袋公园,积极营造创建宣传氛围,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针对“领导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乏力,影响执法公信力”问题。
①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执行不到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连年居高。一是2023年1月5日印发《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的通知》要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落实完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二是2023年2月28日印发《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开展后评估工作。因不是所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需要进行实施后评估,根据工作需要,我们选取了三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另外,要求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后评估工作,2023年5月组织完成两份后评估报告、6月组织完成一份后评估报告。收到巡察组的整改意见后,加紧督促各部门开展后评估工作,2023年9月组织完成两份后评估报告、2024年4月组织完成一份后评估报告。三是2023年7月6日印发《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各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该项清理工作已完成并形成清理结果报告报市政府。另外,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完成涉及市场经济主体、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均按时报送清理结果。
②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一是落实办案责任到人,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质量,2023年复议后败诉3件,败诉率4.8%,同比下降17.4%;二是通过座谈等方式与法院沟通汇报,积极参加诉源调解工作,2023年办结案件中,调解和解60件,调解和解率25.4%,同比上升6.1%,复议后被诉62件,被诉率20.5%,同比下降1%;三是针对行政复议案件问题较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派出所等部门,不定期以座谈、电话等方式通报存在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作用,2023年纠错(含复议后行政机关主动纠错)96件,纠错率40.7%,同比上升11.3%,实现纠错率、调解率和被诉率、败诉率“双升双降”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2023年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操作应用专题培训班、行政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业务等9期培训班,培训天数累计8.5天,参训人员累计1750余人。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累计培训4084人次共81680学时。增强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3)针对“解决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问题缺乏主动性”。《2023年度北海市辖县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绩效考评及评分细则》已正式印发,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于同级司法所建设,目前除铁山港区营盘镇、兴港镇司法所在建未完工外,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均已实现规范化建设。2023年创建新时代“五好”司法所23个,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际交叉验收后认定全部达标,占全市全部30个司法所的76%,高于年内建成50%五好司法所的自治区司法厅量化任务指标。
2.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缺乏统筹规划”。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2家,执业律师(含公职律师)572名,其中合浦县6家、执业律师(含公职律师)100名。整改以来,经过鼓励指导,新增1家律师事务所在合浦县开办,合浦县律师事务所数量提高20%,执业律师(含公职律师)增加了9人,比原来提高了9.9%。还有1家律师事务所拟在合浦县开办,已通过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正在准备申请开办新所材料。
(2)针对“‘桂法通’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宣传推广及使用管理不够”。一是组织县区司法局对辖区内的终端机进行逐一检查,对机器投放和管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由厂家安排人员对故障机器进行升级维修;市局制作设备操作说明并发放给设备管理人员。二是通过“北海法治网”公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的投放地点,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三是市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终端机进行抽检,查看机器运行情况。
(3)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是2023年10月10日,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明辉带队、律师工作科科长冯日阳一行二人到合浦县、铁山港区调研检查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村委现场召开座谈会,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村干部一并研究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强调如何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提出具体要求。随后各县区司法局各自开展检查,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5小时,每季度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1次,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民提供法律服务知晓率;二是2023年10月16日召开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向县区财政落实经费,确保法律顾问落到实处。由县区司法局和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将“确保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5小时,每季度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1次”等内容写进合同,由县区司法局按照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内容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对法律顾问工作表现发放法律顾问费用,没完成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内容的,不发放或者少发放法律顾问费用,并且下一年度视情况是否继续聘用。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的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41号),加强监督和管理,各县区司法局2023年年度向我局报送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为了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正在协调争取将该项工作列入2024年县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
3.关于“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与全民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环境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问题。
(1)针对“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滞后”。一是5个口袋公园中,已有4个口袋公园已完工并向市民和游客开放,北海大道交昆明路口袋公园法治元素正在建设。二是为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着力打造本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于2024年1月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根据北海地方特色,就北海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提出设计方案。三是关于408个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建设一事,我市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固定的法治文化宣传栏,宣传栏是综合利用。经请示司法厅普法处,表示要求各村(社区)建设有法治文化宣传栏或长廊,是否固定专用于法治宣传由各地根据当地普法宣传活动需要安排使用。431个村(社区)均有宣传栏,宣传栏100%覆盖。我局已经要求县区司法局督促各司法所,结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时间节点的契机,积极利用宣传栏提高发布法治文化的频率,提高宣传栏用于法治宣传的频率。
(2)针对“运用新媒体开展公益普法宣传较少”。一是7月以来,“北海法治”公众号共发布普法文章70余篇。二是由于“铁山港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内容过少,关注度不够高,宣传效果不理想,2023年9月6日“铁山港普法”微信公众号已完成注销。铁山港区司法局通过“铁山港普法”微博和“活力铁山港”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在“活力铁山港”微信公众号宣传30余次,在“铁山港普法”微博开展宣传40余次。
(3)针对“村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不够实”。一是督促各县区及时更新“法律明白人”名单,目前431个村(社区)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401名,每个村(社区)均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组织全市“法律明白人”观看自治区2023年第七期法治乡村建设专项培训班、《“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广西“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操作指引及功能介绍》《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等直播课程,选派村两委法律明白人骨干代表参加自治区2023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印发《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送法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扎实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增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村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抓住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宣传活动、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等契机,结合保护未成年人、扫黑除恶等活动,前往沙田镇、白沙镇、乌家镇等地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宪法、法律援助等法律宣传手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赠送普法礼品,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2023年至今,已开展17次“送法进乡村”活动。
4.关于“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有弱项,对县区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指导不够”问题。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社区矫正法》。分管副局长章冰同志在会上解读《社区矫正法》。二是局党组专题听取社区矫正管理科汇报,肯定设立社区矫正机构论证。三是社区矫正科积极向司法厅请示设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相关工作,局政治部主动对接市编办,推动设立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目前,已将社区矫正机构调整请示及论证报告送市委编办(北司报〔2024〕25号)。四是充分发挥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珠城矫务”等监管系统作用,坚持实行信息化日核查制度,全市每日进行信息化核查600多次。五是加大检查力度,每个季度对各县区使用“珠城矫务”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至少一次。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共通报2次,对一些使用次数过多和过少的帐号进行重点核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活动轨迹核查6000余条。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对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重要精神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对2023年全国、全区、全市宣传思想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部署落实措施;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是每半年一次党组会专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北海市司法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制定《北海市司法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北海市司法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试行)》等两个制度,针对网络舆情,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发布准确官方信息;二是对网评员加强培训,提高网络舆情应对水平;三是组织各相关的科室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并进行彻底的整改;四是建立完善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三审三校”,避免出现不规范表述等问题。对网站的各个专题栏目及时更新,杜绝出现信息噪音和应更新未更新的情况。
6.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而不改”。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干部,进行约谈;有效发挥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的作用,晋升、提拔10名勤勉尽责、勇于担当的干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在考察使用干部中,把是否自觉担当尽责纳入评价指标。
(2)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而不改”。公证处已查账核实了未整改的具体原因,2024年1月9日向北海市司法局党组汇报并请求协调完善相关的手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够深入,作风和制度建设抓而不实”方面。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干部队伍监管不够严”问题。
(1)针对“对清廉北海建设不够重视”。一是2023年7月27日,局党组书记蔡敏同志主持召开2023年第17次党组会议,会议第十三、十四、十五项议题分别听取了我局关于清廉乡村、清廉社区、清廉民企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二是根据市清廉社区建设工作专班的要求,定期向专班报送我局清廉社区建设工作情况信息,截止目前已报送4篇工作总结。三是分别在湖海路社区、幸福里社区、银滩镇候鸟驿站、贵兴社区、江苏路公租房、北部湾广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助推清廉社区建设。
(2)针对“对律师行业监管不到位”。一是已将研究指导北海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题,局党组听取律师行业党委工作的报告,并研究指导律师行业党委工作。二是举行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和全市律师重温誓词活动,37名新执业律师宣誓,293名律师参加重温誓词。三是逐步加强行业意识形态教育,通过开展了电话提醒与谈话,确保律师队伍安全稳定。四是制定《北海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北海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原律师莫积奎、康忠秀向国家机关人员行贿案进行了通报,以该两案例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已建立律师网评员队伍,提高网络舆情应对水平。
8.关于“财务监管不够严格规范”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到位”。LED显示屏已分别安装到市复议中心和局七楼会议室。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已委托第三方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到我局对办公大楼进行财务决算,目前已查明该项目款项明细,形成财务决算报告,此过程发现有新的数据需要核对,目前正在商榷细节部分,待完全核对完成,拟向局机关申请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通过后需向本级财政备案成功后再上缴账户余额,根据进度安排,预计6月底完成。
(3)针对“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已到大业信用社存款和城市信用联社的破产清算组请他们协助复印清算相关资料,2023年10月底已取回部分复印资料,因建行人员变动、交接工作等原因,还有部分资料清算组仍在查找中。同时于12月11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历年往来挂账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已完成部分款项清查,因涉及面广,待全部查清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报财政部门予以解决,预计6月底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三重一大’决策不严格”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已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
(2)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修订《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0万以上(含10万)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和开支均需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完善财务的收支制度。
10.关于“落实‘干就干最好、争就争第一’精气神不足”问题。
(1)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结合全局重点工作,组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两个专班,选拔年轻干部担纲领衔,培养年轻干部独挡一面的能力;加大对条件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力度,不断完善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为充实公证队伍,加大招录力度,计划于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效解决岗位空缺的问题。
(2)针对“对巡察工作配合不够”。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到实处。
(3)针对“抓干部作风建设力度不够”。一是制定我局作风建设规定;二是制定我局“铁军”标准,把《北海“铁军”胜任特征运用模板》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考核评价、谈话提醒;三是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大选拔任用80后、90后年轻干部工作力度,通过“压担子”培养年轻干部创先争优能力,共选拔任用1名年轻干部为副科级领导、调任3名引进人才担任机关副科长职务。
11.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不够”。一是开展理论调研,确定调研课题,推动学习与工作结合;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和基层调研,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题6个,开展解剖式调研20次;三是班子成员均已按规定撰写调研报告。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一是2024年1月18日已下文成立市法治研究中心党支部,支委会选举工作正着手开展。二是转出2名不在局机关和市公证处工作的同志的组织关系,目前,市公证处正式党员5人,没有达到成立支委会的条件;三是选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委辖4个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提升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三、坚持久久为功,推进整改走深走实
(一)抓实工作主线,全力抓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一是精准定位短板弱项,提升创建工作效能。充分做好我市评估迎检阶段各项准备工作,发挥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职能优势,加大各部门工作合力,持续收集完善证明材料,做好网络检索工作。二是强化法治培训,编印《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学习手册》,在全市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持续做好舆情管控和加强对涉法问题的整改。通过加强监测、依法应对等加大对舆情的管控力度,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引导,避免因产生恶劣影响导致的一票否决。四是建设法治公园和宪法广场,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我市在示范创建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优势及竞争力。五是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渠道宣传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动态、成效和经验。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了解并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一是全面深化清廉北海建设工作,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照《清廉机关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政治建设有力、权力运行规范、干部队伍廉洁、廉洁文化深入、推动发展高效”五方面建设目标,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二是扎实开展“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抓好“五基三化”提升年“重要任务清单、行动主要问题清单、亮点品牌清单”三张清单的落实,尤其是打造党建品牌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创建具有辨识度、标志性的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实现整体跃升。三是继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科学的立场观点批驳各种错误观点和言论,及时澄清身边的各种模糊认识,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9-3156547;邮寄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340号,邮编:536100;电子邮箱:bhsfjzzb@163.com。
中共北海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