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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北海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5884   发表时间:2024-05-16 16:10

 

 

 

 

各县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区)办,各县区司法局,市直、中直驻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4“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24年北海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请于6月17日前将附件及开展活动的图片(附图片文字说明)、新闻报道截图等佐证材料报市司法局。

联系人:刘仕海,联系方式:3156575,邮箱:bhpfzlk@163.com。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北海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今年5月是第“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4“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结合我市实际,北海市委宣传部、北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北海市司法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青少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针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需求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关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关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宣传时间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5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各县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2024年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年持续开展。

四、主要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法治宣传计划,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海岛、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全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民法典专题学习,将学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学法用法培训结合起来,提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开展法治宣传。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构建完善学校主导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结合青少年成长各阶段不同法治宣传教育需求,各大中小学校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观看宣传教育视频、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开展1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全校师生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广泛组织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教育、宣传、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方案,积极协调和统筹运用各类力量围绕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电信诈骗、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充分发挥课堂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给全校师生上1次民法典宣传教育课。以“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通过进校园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以案普法、结对帮教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家校合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家长法治教育倡议书,积极引导家长注重家庭美德建设和孩子的法治教育。

(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普法宣传。市、县区联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普法宣传,组织行业律师、检察官、法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商协会人员等深入园区、企业,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律企座谈、法治体检等方式,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风险防范和依法经营意识,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着力营造尊商、重商、依法护商浓厚氛围。

(四)开展富有特色实效的民法典法治文艺活动。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引导各类普法力量投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通过统筹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直播、山歌普法大赛、法治微视频创作展播、“三下乡”等富有特色实效的民法典法治文艺活动,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加大民法典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新需求,结合地方、民族特色录制系列普法短视频,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自治区司法厅将围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制作系列法治宣传微视频、漫画、板报,各县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从广西普法网下载使用,同时可参加2024年全区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并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六)深化以案普法,充分利用融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市各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媒体部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活动期间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发布、转载“民法典宣传月”相关宣传信息,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借助全媒体力量,发布一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七)开展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行动。结合实际,丰富普法产品供给,在村(社区)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基层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等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建筑、公园、广场、道路等户外广告LED屏投放民法典宣传普法公益广告和民法典宣传标语,营造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把普法宣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工作的运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要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填报附件,并6月17日前将附件及开展活动的图片(附图片文字说明)、新闻报道截图等佐证材料报市司法局,邮箱:bhpfzlk@163.com。

 


附件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活动主题

活动名称

活动形式

(晚会、横幅、讲座等)

活动次数

线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份)

惠及民众(人次)

新闻报道链接

民法典进机关(单位)

 

 

 

 

 

 

民法典进社区

 

 

 

 

 

 

民法典进学校

 

 

 

 

 

 

民法典进乡村

 

 

 

 

 

 

民法典进企业

 

 

 

 

 

 

民法典进军营

 

 

 

 

 

 

民法典进海岛

 

 

 

 

 

 

民法典进网络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