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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浏览次数:17143   发表时间:2015-04-08 11:28

 

330日上午,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了业务学习会议。中心主任韦成文主持会议并作学习辅导,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采购中心负责同志,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韦成文从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解读了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他结合北海政府采购实际和采购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熟练应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条例的有关名称、重要细节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释,加深了与会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他指出,条例的实施是国家在新形势下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举措,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努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