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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北海市法律援助工作
   作者:杨峰   浏览次数:10110   发表时间:2014-03-07 11:32
前进中的北海市法律援助工作
 
2003年以来,北海市法律援助工作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无到有,从有到强,风风雨雨走过了11个春秋。十一年来,我们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网络,努力打造我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今年,我们将全程参与全区构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其中我市法律援助要构建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体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要求,坚持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乡村(社区)和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普遍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专门接待场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配套机制,解决基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难问题。推动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资源的互通共享。加大不同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协作力度,方便受援人异地维权。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审批、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方式,逐步推行点援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有保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